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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经审查,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缓交学费的政策,具体程序如下:   

1、需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3、各班级、二级学院调查并核实情况

4、核实后,将所有材料交学生处审核   

5、由学生处交主管院领导审核,经批准、签字,方可缓交学费,缓交期限按学院《收费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入学时不能一次性交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将乡、镇、县/市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交辅导员或系(院)党总支书记处。   

2、系(院)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在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后,应及时对该生的具体情况做认真调查了解。并向学生讲明有关政策,做学生细致的思想工作,劝其尽量交纳学费。   

3、经系(院)总支书记、辅导员了解核实,确实不能一次交清费用,又已提交书面助学贷款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可写出缓交预计贷款学费金额的缓交申请,交辅导员或总支书记。系(院)总支书记签署具体缓交金额,加盖公章,统一交学生处审查。报学院领导审批后,再办理具体入学手续。   

4、经系(院)总支书记、辅导员了解核实,对不能一次交清全部费用,但又不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将乡、镇以上政府部门贫困证明和缓交申请交辅导员。在申请上必须注明能交纳学费金额、需要缓交金额及保证交清全部费用时间。系总支书记签字盖章,统一交学生处,再报院领导审批后再办理入学手续。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只能缓交部分学费,对除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在入学时必须一次交清,以便安排住宿和领取教材或学习必需品等。   

6、如有个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纳住宿费有困难,需向学院后勤处交书面借条,需在借条上注明交清住宿费的期限。

天门职业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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