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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教师教学规范是对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教师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循本规范。

一、授课计划和授课日志

1.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要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填写过程中,要依据校历、课程设置表、实习(上机)安排表及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以一次课(2节)为单位进行填写,不得按章节或项目笼而统之。授课计划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报各二级院(部)审批。

2.几位教师同时担任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应集体讨论后统一制订授课计划。要求做到教学目的、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实验实习统一;布置作业统一;考试统一(包括技能考核),并要服从各二级院(部)协调安排。

3.授课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时,应报请教研室和二级院(部)批准。

4.各二级院(部)应对照授课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载,作为学期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5、授课日志应在课后及时填写,日志应真实准确反映教学情况。

二、备课

1.教师备课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与掌握,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统一,把握住重点、难点及疑点,联系学生的思想、知识及年龄实际,面向全体学生,设计好教学过程,同时做好有关直观教具的准备工作。

2.教案要求字迹清晰,各栏目设计完整。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的安排,每次课写一份,特殊课程的填写,由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掌握。

3.日常教学过程中,一般应提前一周编写教案。不得使用旧教案,更不得无教案上课。

4.各二级院(部)及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包括教学现场检查)教案是否按要求编写,是否符合规范。凡发现不为本人备课的教案,一律以无教案情况处理。

三、课堂教学的结构形式

一般课堂教学的结构形式是: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五个环节,教师可灵活掌握。

四、讲课

1.教师讲课要按计划组织好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要求做到目的明确,概念正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生动,组织严密,板书工整、有条理。注重启发式教学,善于利用直观教具。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授课艺术,培养学生能力。以使90%的学生掌握所学内容为基本标准。

2.要求教师教态严肃亲切,衣着整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文明。同时,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3.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基础,虚心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预测学生在学习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困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教学过程,不搞满堂灌。

4.教师应提前作好上课准备,预备铃响应到教室。师生致礼后,教师清点学生出勤情况,做好记载,然后开始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得擅离教室,不得私改自习及私自调课。体育、实践教学课课间不休息,可提前10分钟下课。

5.课堂上不讲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不把个人情绪带到课堂或者表现在学生面前,不得在教室内抽烟。教师上课应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6.作业布置批改要及时。要求做好重点讲评,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或补做。

7.课堂上必须对学生严格要求,管教管学管导,注意方法,关爱学生,注重师生情谊的培养。

五、课后辅导

教师要利用学生自习时间,进行辅导。辅导要针对教学中的后进者,以个别辅导为主,辅导时间应不少于计划学时的1/10

六、实训、实习、劳动指导

1.实训、实习教师必须有教案。教师要填好实训、实习安排表,提前一周(实习应提前两周)通知实训室。单列实习按教学进程表进行。

2.实训前,要讲演实训内容、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做好实训示范。

3.实训过程中,应认真巡回指导,注意检查实训数据结果、仪器设备。结束后进行讲评,指导学生清理现场,完成清洁卫生工作后,学生方能离开实训室。

4.对不遵守实训纪律、违反实训操作规程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损坏的仪器设备,登记好名称、数目,并协同实训管理员做出处理,报教务处审批。

5.教师应填写好实训登记表,学生要完成实训报告,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要全面及时地批改或评分。

6.生产实习或毕业实习应提前一个月拟定实习计划,报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实习期间的管理、经费预算等。

7.计划批准后,二级院(部)应立即派带队教师到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实习时间。实习班级的辅导员,要协助二级院(部)完成实习的组织工作。

8.实习教师要指导学生积累实习资料,做好实习笔记,完成实习报告,并负责进行相关项目的技能考核。

9.实习中要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严格纪律管理。注意学生的安全和预防疾病的发生。

l0.实习结束,实习教师应指导和组织好学生进行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宣传实习成果,推荐优秀实习生。

11.实习应以满足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为前提,同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的设施、条件或尽量就近解决。

1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学院现有条件,按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教学实习,开展好现场教学。

七、考核及成绩评定

1.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按《天门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2.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承担指导课程设计(论文)任务的教师,须对已确定的设计(论文)课题的内容作充分的准备。课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更改。设计(论文)课题的要求应明确,并须在学生开始设计(论文)前下达任务书。任务书须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任务书中要列出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应阅读的基本文献目录。有实验任务的设计课题,教师须根据实验室的设备状况、经费情况、对实验的内容和工作量进行适当的估计,既要防止出现要求过高,而实验设计条件不足的现象,又要防止实验工作过于简单,得不出有用结果的现象,保证设计(论文)任务饱满,内容充实。设计(论文)进行中指导教师应安排足够的答疑、检查时间。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须按统一规定组织答辩、评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写好评语,评语应实事求是,并有针对性。

八、教研活动

1.专任教师必须参加规定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一般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安排。不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以旷工对待。

2.兼职教师在无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时,都必须参加教研活动。非本部门的兼职教师至少应达到规定次数的半数;本部门的兼职教师至少应达到规定次数的2/3

3.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分析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探讨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承担教科研课题并认真实施。

九、听课

1.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兼职及外聘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师听课对象原则上在本专业(学科)内的相同或相近课程中选择。

2.教师听课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上交二级院(部)保存,作为学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师业务考核依据之一。

3.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学院行政人员及其他专兼职教师进课堂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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