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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方案

为了搞好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省教育厅《关于 2017 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我院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具备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法和步骤

 

 包括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方面。

(一)测试小组根据面试标准,对参加水平能力测试人员进行评分,满分为 40 分。

 

(二)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参试人员按申报专业学科和所任课程的具体情况,确定说课内容,说课时间为 15 分钟以内。测试小组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对参试人员进行评分,满分为 60 分。

 

 辅导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主题演讲的方式进行。参试人员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内容,自定题目进行为时 15 分钟以内的主题演讲。测试小组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对参试人员进行评分,满分为 60 分。

 

 (三)综合以上两方面评分,填写进《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表。

 

 三、测试内容

 1、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理解和掌握人才培养方案、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支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基础理论和基本专业素质等。

 

 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非师范教育专业要增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测试。

 

 四、测试组织机构

 水平能力测试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助理阳君,副组长为教务处处长石端武,成员为学工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水平能力测试小组评委由教务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等人组成。

 

 五、测试工作安排

时       间:2017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14 日

地       点:C 栋报告厅

天门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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